氧化铁、黑色金属材料(不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材料)、水泥、建筑材料(不含木材、原木、石灰)、焦炭、化工产品(不含有毒有害、易燃易爆、农药等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控制产品)、陶瓷、轧辊、钢丝批发零售(公司住所有效期至2017年3月9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